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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防火安全责任书
2020-10-13
外国语学院防火安全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北京大学的有关规定,加强我院防火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教学、科研以及行政工作的正常进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签约方
甲方:半岛网页版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乙方:
二、总则
1、双方按照外院的规定签订本责任书,并承诺承担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如因工作疏忽或失职而导致发生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将自愿接受有关处分、处罚或制裁。
2、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甲方应履行的消防职责
1、全面负责外院各个部门的消防治安工作,向有关领导部门汇报外院的消防工作,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按照国家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和指示,布置并定期检查外院的消防工作。
2、及时协调解决外院各个部门出现的消防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3、检查并确保消防器材和设施完好有效,负责购置消防设备,更新消防用品,对外院聘用的值班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和培训。
四、乙方应履行的消防职责
1、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消防法规,提高消防意识,严格执行学校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接受上级消防部门和校保卫部对我院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
2、切实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把防火责任落实到人。
3、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的知识教育与培训,能够做到会报火警,会使用常备灭火器,会扑救初发火灾。
4、健全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做到班前班后检查,科室每周检查,外院每月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本单位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院里报告,同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5、在资料室、语音教室和电脑室等重点防火部门,要张贴明显的防火标志,要定人、定措施、定制度等强化消防措施。
6、确保安全通道随时畅通,不得在楼道等消防通道存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楼内公共区域存放私人物品,不得在楼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保管好本单位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不得遮挡及挪作他用。
8、发生火灾后,要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补救,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9、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备案。
甲方:半岛网页版安全责任人 (签字):
乙方:外国语学院 系(所、中心、办公室)安全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