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加强办公电话管理的规定

 

外国语学院关于加强办公电话管理的规定
(2018年12月修订

 

为加强我院各单位办公电话的管理工作,提高使用效率,厉行节约,杜绝违规使用办公电话的现象,以便为教学、科研以及行政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我院为全院各单位及教研室均安装了电话,并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学院各单位办公电话只供学院教职员工因公使用,不得外借他人或外单位使用。
二、凡学院没有开通长途电话服务的单位或学院教职员工因公需要拨打长途电话,可到院办使用指定的电话拨打,但须经院办主任批准,并填写通话记录。
三、学院为院内各单位的办公电话支付市话费,以及经学院批准开通的国内长途话费和国际长途话费。各单位不得私自开通国内及国际长途业务。
四、严禁使用各单位的办公电话拨打各类收费信息台。若所属单位的办公电话发生信息费,学院不负责支付。
五、若学院各单位接收到违反国家政策和法规的电话或者传真,学院教职员工应拒绝接听上述电话,并须立刻将上述传真资料上交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