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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公共空间使用管理规定(2020年制定)
2020-11-23
外国语学院公共空间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外国语学院办公楼宇安全卫生管理,规范使用流程,提高公共空间使用效率,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所说的公共空间,指外国语学院现有公共会议室、教室、内外部空间中未包含在预定会议室系统中的各类空间,包括但不限于外文楼三层、民主楼三层、新楼一层大厅、新楼四层南侧等。
具体内容如下:
一、预定
1. 每次使用前,应至少提前半天到学院办公室进行登记,说明使用空间范围、使用时间、参加人员情况、用途及责任人,持经院办老师批准后的登记单交物业前台后,方可使用。
2. 公共空间可使用时间为每日8:00-20:00,如需固定时间持续使用则需报院务会审批。如遇学院重要活动,时间发生冲突时应退让,优先保障学院重要活动的使用。
3. 如需要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的,须提前通知学院办公室。
二、使用
1. 院内公共空间仅供学院师生内部使用,严禁私自借给院外人员。
2.自觉保持清洁卫生。严禁乱丢废物、随地吐痰;严禁携带食物进入排练厅;严禁吸烟;严禁乱涂、乱画;严禁随意粘贴图片或纸张,使用完后应将垃圾带走,恢复原状。
3. 爱护公共设备设施,节约用电,防火防盗。离开时,须关闭相关配套设备,关闭电灯及门窗;严禁私接电源,使用违规电器等。
4.使用必须与预订时说明的用途一致,服从物业人员安全管理。学院办公室及学院领导有权根据预订情况随时检查使用情况和具体内容,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有权即时叫停。
三、管理
1.每次使用均应明确专门责任人,由责任人全权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该时段的责任人负责。
2.学生无权直接借用。学生活动如需使用,需由负责老师出面代为借用。活动时需有负责老师在场,负责老师无法在场时,需明确指定学生负责人进行现场管理。
3.发现问题及时向物业人员和学院办公室报告。
4.违反使用原则者,学院有权取消其公共空间使用权限。造成损失的,应由活动责任人照价进行赔偿。
本规定经半岛网页版第【20047】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自2020年12月16日起颁布执行。
外国语学院
2020年12月
附件:外国语学院公共空间使用登记表(一式二份)
使用日期 |
年 月 日 |
使用时间 |
:00- :00 |
预订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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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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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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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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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空间 (左侧或右侧) |
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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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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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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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办公室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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