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北京大学2014年翻译硕士(MTI)日语口译、日语笔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09-23
多年来,北京大学在高水平翻译人才的培养方面为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是国务院学位办授权的第一批招收翻译硕士(MTI)专业学位的单位。北京大学翻译硕士日汉口译、日汉笔译专业学位项目的培养目标是,通过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教育与训练,使他们掌握扎实的专业技能,获得丰富的行业经验,成为符合我国建 设与发展需要,符合国家翻译专业资格认证标准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日汉口笔译专才。
2014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30名翻译硕士日语口译、日语笔译专业学位研究生,其中口译专业计划招生20人(含拟接收免试推荐研究生15人左右),笔译专业计划招生10人(含拟接收免试推荐研究生5人)。学习年限为两年(含专业实习)。本专业不设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学生需交纳学费。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
本专业面向国内重点院校专业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北京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申请攻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将于2013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硕士招生网页公布推免生接收的实际人数,请考生查询。
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
(一)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 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三) 初试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13翻译硕士日语
③359日语翻译基础
④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关于考试科目④:我校翻译硕士英语、日语的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为1份试卷,分为基础知识(100分)和专业知识(50分)两部分,满分150分,考生根据报考专业选答,其中翻译硕士日语笔译、口译的专业知识相同。
(四) 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复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查翻译能力)。参加复试的考生一般应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50%-200%。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
(五)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依据。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为总成绩的30%。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2年,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学位翻译及翻译研究报告。上课地点为北京大学校本部。
四、学位授予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实习任务,完成硕士学位翻译项目及翻译研究报告,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将被授予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学费
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日语口译专业学费总额为8万元。在新生入学报到及第二学年开学注册前分别交纳4万元;日语笔译学费总额为5万元。在新生入学报到及第二学年开学注册前分别交纳2.5万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六、住宿
翻译硕士研究生住宿及费用自理。
翻译硕士研究生住宿及费用自理。
七、户口、档案和就业
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可转入北京大学,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
八、违纪处罚
考生如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依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不予录取。
九、招生咨询
考生可以按照下列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具体情况可以参考北京大学相关招生简章或联系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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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010-62754090
邮箱:cuigh@pku.edu.cn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010-62753141
邮箱:duxiaomei531@126.com
2.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一层2102室
邮编:100871
网址:http://grs.pku.edu.cn